公司简介


       上海彤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,是国内较早秉承价值投资理念并始终坚持的专业投资管理公司。2014年3月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。2018年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批准的投资顾问资格。

       我们的团队核心骨干来自于国内大型基金公司、知名证券研究机构及大型跨国公司,平均从业年限11年。

       公司荣获中证报金牛奖、上证报金阳光奖、证券时报金长江奖、中国基金报英华奖及合作机构、评价机构如工商银行、招商银行、平安银行、国金证券、格上理财、好买基金、朝阳永续、WIND等评定的专业奖项。

       我们的团队注重深入企业基本面研究。我们期望通过不懈努力,能够始终站在中国企业价值发现的前列,并与广大投资者在中国崛起之路上分享企业成长,探寻投资真谛。


创始人 王武

南开大学 经济学硕士

2006年创立上海彤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

2001年全面主管申银万国证券投资业务

1995年进入万国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,历任投资部经理助理、经理、总经理助理、副总经理、总经理


组织架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彤源文化

愿景

成为可托付的私募精品企业

使命

投资升华人生

价值观

正直感恩,尽职守责,成长共享






重要声明

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,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。

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、《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》、《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》、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。

一、根据我国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:
1、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:
(1)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;
(2)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。(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。)
2、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:
(1)社会保障基金、企业年金、慈善基金;
(2)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;
(3)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;
(4)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。

二、根据我国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:
1、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;
2、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,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;
3、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,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。

三、根据我国《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:
1、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;
2、公司、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。

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。

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“合格投资者”,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“接受”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。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,请直接关闭本网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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